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徐州市铜山区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考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局南二楼会议室。(乘19路公交车铜山区教育局站下)。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提交①交本人近期二吋免冠正面彩照1张(不含报名表所贴照片),并于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且自行装好;②填写《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③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以上各项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中下旬。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shrss.gov.cn)网上公布。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被确定为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由监督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收取费用100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选岗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如再并列,依此方法类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均符合上述标准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考察结束后,在所报相应岗位范围内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考生选中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拒绝选岗及选岗后放弃的均不再递补人员。选岗按报考岗位由铜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主管单位统一填写《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报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并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本公告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铜山区人社局:0516-83405919
铜山区卫生局:0516-8331981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铜山区监察局:0516-83405156
铜山区人社局监察室:0516-839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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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州市铜山区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