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录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招录人数3名(因岗位需要,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徐州市区及所辖市(县)。
(二)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未受刑事处分;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5、对有较强法律实务能力与理论水平,从事过法律工作的人员优先。
6、身体健康。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招录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止。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名者需填写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者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1601428352@qq.com,同时需将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联系方式);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身份证;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