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沛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农工办下属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在全县事业单位中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为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农村产权的交易、鉴证等工作,选调人数为6人。详见《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选调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选调对象
沛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三)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四)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
4、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见习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涉及任职回避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 12月1日至 2014年12月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沛县新城区行政中心西楼103室(沛县沛公路2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 1 个岗位。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②填写《2014年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或会计证(报考002、003岗位)原件和复印件;④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⑤2013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⑥最近一次县人社局工资审批名册原件和复印件;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 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选调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可于2014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百分制。
(二)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相关规定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所携带相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加之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将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如有个人放弃等情况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pxrs.gov.cn
七、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工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0516-89886336
附件:
2、2014年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