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7名。
三、招聘条件
专职辅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素养。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3、有志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综合素质全面,具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教育管理、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写作等能力。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1983年3月6日后出生) 。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与全面发展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苏州科技学院校园网、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主页、苏州人才网上发布招聘的基本条件、程序及原则等。
(二)公开报名。
现场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到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综合办公室报名,填写《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投递简历。
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tpxy@mail.usts.edu.cn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选。
(四)笔试考核。报名人数超过21名(含21名)时,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笔试考核。
笔试内容为基本知识考核和相关能力测试。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答辩。面试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并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竞聘优势等,就有关提问进行答辩。
(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七)张榜公示。
六、聘用方式
经考核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学院与被录用人员按照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按照苏州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的,将按规定解聘。
七、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3月16日下午15:30。
其他阶段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侍老师
电话:0512-68091833
报名地点:苏州市长江路8号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行政楼 307室
工作时间:8:00-16:30(双休日除外)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