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过硬的心理素质和严格的保密意识;热爱并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
(二)镇江市区(丹徒、京口、润州、新区)户籍或长期定居在丹徒新城,年龄35周岁以下(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三)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六)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9时-4月26日17时。报名方法: 此次招录实行网上报名,由本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录巡特勤报名表》,将材料发送至邮箱dtgazzc@163.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公安信访服务大厅,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和《个人征信报告》报名。
(三)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并根据体能测试占40%、面试60%核算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分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立定跳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生态丹徒”网页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遵纪守法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六)培训。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丹徒公安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双方约定每月发放工作津贴、加班费、考核奖约1500余元。
五、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14022(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314027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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