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14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通知》和《2014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南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 月18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外环西路22号,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二、 资格复审的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一)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司法考试合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经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需通过传真(0513~59000142)或电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出经本人确认的书面承诺。
资格复审问题咨询电话:
南通市人社局:0513-59000691
南通市司法局:0513-83548209
特此公告。
附件: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通 市 司 法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