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宿迁市沭阳县民宗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1人
2015-09-12 09:50: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宿迁市沭阳县民宗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江苏中公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热爱民族宗教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次招聘对象不包括在校就读高校毕业生;

4. 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同等条件下,同时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5.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沭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 9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沭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1425室,联系人:仲广涵,电话:0527-88322660,15996711986)。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交近期1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沭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开考比例为1:3。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沭阳县民宗局通过《花乡沭阳》网站公布。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合格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县民宗局办公室按照劳动合同制职工性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期为1年,以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八)待遇。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60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享受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8322660。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沭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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