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丰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大丰市幸福东大街8号)。各考生的具体复审时间见附件《2015年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表(1)(2)》。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原则上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初定8月22日-23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请考生随时关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下载:
1、2015年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表(1).xls
2、2015年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表(2)xls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