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拟向省内外法院公开选调法官。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法官5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审判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和司法调研能力;
4、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身份,在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工作满两年的在职法官(助理审判员以上),且报考时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6、审判员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助理审判员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 近三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近两年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调研文章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纪律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应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02364616@qq.com ?xml:namespace>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本公告后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
(3)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等任命文件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5)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文章及获奖情况等;
(6)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调职位的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考试时需携上述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案例分析、文书制作、文字综合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及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表现和审判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