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是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高职、中专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教育工作。
(二)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5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岗位表》有附加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有技术职称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5月19日(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准)。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湖心寺路18号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1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5981491,85981188,85981299。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审核: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5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符合条件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见《岗位表》),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不变。
已缴费报名人员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需及时告知报考单位,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13名教师(事业编制)公告
2015-05-04 11:25: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招聘13名教师(事业编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