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护人员;
3.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6 日之后出生);
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 16 日之后出生);
4.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两年内被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5)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210房间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湖滨新区学府人家西门向南100米处。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5月16日,上午8:30-下午5:30(休息日正常接待)。
(三)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1份(报名时现场填写);
(3)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
(1)时间:2015年5月 17 日-5月 20 日。
(2)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及时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医学类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没有达到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聘用标准组织考核。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无经济问题证明。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七、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聘用岗位、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与待遇
宿迁市湖滨新区乡镇卫生院根据乡村医生岗位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两年,两年内未取得初级职称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我区现行乡村医生工资标准执行,给予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咨询与查询
1.咨询电话:0527-80986820
2.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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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