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7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见附件2)为准。工作经历认定等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
5、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已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考生不得报考;
6、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继续实行《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实名入库、“黑名单”管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20∶00;
缴费时间: 2015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网络报名结束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考试鉴定中心(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联系电话:84353881。
(9)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12日—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