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金湖县城市管理局下属的金湖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协管员30名。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年龄18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户籍在金湖县。
(二)优先条件
1、复退军人的学历不受基本条件限制;
2、共产党员、复退军人和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同志在同等条件下(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或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3、已在本县其它单位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节假除外。
3、报名地点:金湖县城市管理局310办公室(神华东路88号)。
4、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证明、党员关系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领取并填写好《金湖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金湖县城管局网站http://cgj.jinhu.gov.cn/)。
(四)面试
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45名同志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内容主要为国家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我县基本县情、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见金湖县城管局网站http://cgj.jinhu.gov.cn/)。。
(五)体检和政审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30名同志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体检和政审由金湖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政审主要审查招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由于招聘对象个人原因,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其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由金湖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统一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择优续聘。
工资标准为1905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705元∕月、考核工资200元∕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本公告由金湖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80682
监督电话:县纪委 15305232678
人社局 86805412
城管局 86992903
金湖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1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