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03-20 20:23: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副高(含)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三)副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年龄在45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详见:《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南通市卫生局人事处(503室)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局负责资格复审;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考核形式,考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在南通卫生信息网(wsj.nantong.gov.cn)和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由我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南通卫生信息网(wsj.nantong.gov.cn)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简章由南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0513-85053623(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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