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小学教师岗位)
2014-03-19 19:30: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学校发展需要,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学校发展需要,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3日至1996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5、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本科或大专学历的,限江阴市户籍;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户籍;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包括夫妻两地分居、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军人的配偶等),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6、教师资格要求:

(1)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占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江阴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江阴市户籍或应届毕业生为江阴市生源。

3、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时间:2014年3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4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江阴教育网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在职人员报考后须在体检前向江阴市教育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4年3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健美操特长)岗位需进行专业加试。具体办法如下: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2(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若同一类别岗位招聘人数超过7名,则采用分组面试法,即根据实际情况分成若干组,将招聘岗位数平均分配至各组(岗位数无法平均分配时,各组分配岗位数可相差1个)。

(三)专业加试

音乐、美术、体育(健美操特长)岗位专业加试满分为50分(其中:音乐加试自选二胡和钢琴的满分分别为30分和20分,自选钢琴自弹自唱的满分为50分),合格线为30分,任何一项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四)考生总成绩

无专业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有专业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按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专业加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采用分组面试法的岗位,以小组为单位分别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和专业加试两项成绩之和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如再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最后一次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确定拟聘用单位、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单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人社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本次招考聘用人员聘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8月(指定统一报到之日),聘期为一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方可续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9、86862411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10-86860423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有关信息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江阴市监察局0510-86860220

江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510-86822851

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0510-86862209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

江阴市监察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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