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2013年12月招聘42名学科带头人简章
2013-12-16 15:37: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经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学科带头人,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或技能、身体条件;

4.地区、户籍不限;

5.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四、报名

报名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地点: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①《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招聘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学位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③工作业绩材料、奖励表彰材料、医疗科研论文成果等材料。


(2)网络邮箱报名: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报名,报名邮箱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①《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招聘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学位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

③工作业绩材料、奖励表彰材料、医疗科研论文成果等材料扫描件;

五、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岗位招聘要求、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科研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时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六、面试

面试采用专家面谈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考核评价。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七、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各招聘单位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市一院纪委:0519-68870808

市二院纪委:0519-88120506

市三院纪委:0519-83016010

市四院纪委:18015008066

市六院纪委:0519-69808057

市七院纪委:0519-69800508

十一、本简章由常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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