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灌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教育非师范类专业除外);
5.往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县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9日。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其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的计划数依次调剂到小学教师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1)采用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中专校:2013年5月17日上午8:30—10:30。考生凭身份证于5月15日--16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2013年5月24日上午8:30—10:30(语文8:30—11:00)。考生凭身份证于5月22日--23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说课的形式,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和职业教育岗位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2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面试内容:应聘中学教师的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小学教师的为小学高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幼教、特教、职教岗位的为相应学科内容。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中专校:2013年5月18日下午1:30。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2013年5月26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次日,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签订协议
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体检名单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由县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161167、88161032。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各用人单位进人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依次选岗)。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九、附则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电话:0518-88161172。
附件1、2013年灌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灌云县教育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