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事业单位考试:2013年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招聘简章(2)
2013-03-22 23:01: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该校2013年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方案公布如下:一、发布招聘简章本次招聘

 

3、技能考核

 

时间:4月24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总分60%。考核内容参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该工种的高级工考核要求。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值为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体检和考察(政审)资格。综合成绩在公示成绩的网站上查询。

5、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成绩公示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简童章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7、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金坛市教育局汇总材料报金坛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为全民事业编制,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教师。

该职位出现空缺名额时,从参加招考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聘用审批备案后不在补录。

六、监督措施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0519-12388

七、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

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 0519-82821004

0519-82835608

八、本“简章”由为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教育局解释。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0日 



附件:
2013年金坛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招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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