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①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平潮镇;②本人或配偶或父母在平潮镇有商品房,满足任一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出奉献,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分期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考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平潮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4号楼310室),联系人:夏汉炎 司铃铃 联系电话:0513-69936958、80607117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2)《平潮镇农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正反双面打印);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信网查询结果(https://www.chsi.com.cn/);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资料;
(7)满足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平潮镇农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不足,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决定。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至平潮镇农社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农村、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2倍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区政府网站(www.tongzhou.gov.cn)进行公示。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当场出分。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区政府网站(www.tongzhou.gov.cn)进行公示。镇农社局组织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2.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或者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形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4.实行招录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1年。1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可从备用数据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进行补充。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2.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28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被录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收入按区政府编外用工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3.拟录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录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六、防疫要求
参加报名、面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面试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潮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69936958、80607117。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80607012。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