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力度,拓宽企业后备干部来源,为我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拟面向“双一流”高校公开选调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国(境)外U.S.News、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一百名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南通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急需的相关专业,包括: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城乡建设、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化工医药、高端纺织、商务法律等(详见《南通市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调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岗位需求表》)。已在通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 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其中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当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8.优先条件:中共党员;就读期间担任过班委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任职时间一学年以上;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含奖学金和单项奖励)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初审、适岗评价
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30日
报名人员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查看招聘简章,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将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发送到各岗位对应的报名电子邮箱。
需发送的材料为:报名表、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仅正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在校期间任职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电子件或pdf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对线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和适岗评价,确定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人员名单。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分初试、复试。
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方式进行(也可线上面试)。
初试合格者按不高于3:1比例确定复试人员。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初试和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与录用
组织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录用入职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复试合格人员中一次性递补。
四、使用管理
1. 录用人员与国有企业签订不低于3年期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作为南通市国有企业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2. 参考具有相同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的南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确定薪酬标准,按规定缴纳保险、公积金等。具体标准根据岗位实际由录用单位确定,新录用人员转正后,年收入一般不低于20万元。
3. 新录用人员享受南通市人才政策,同时享受企业配套的人才补贴。
五、纪律监督
南通市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调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3-59003995;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2);
监督电话:0513-59003789。
本简章由南通市国资委及相关企业负责解释。
附件2:南通市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调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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