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非全日制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05个。见附件:《清江浦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2.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4.具有清江浦区户籍;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内容
疫情防控临时性岗位。主要从事防疫风险排查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聘用期限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3个月,聘用期从签订劳务协议之日起,到期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
五、岗位薪酬
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每小时20元。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15日,具体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清江浦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3)。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报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qjp.gov.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资格审查、面试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向区人社局报备。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高至低分择优录取,1:1进入考察环节,应聘面试落选人员在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岗位中进行调剂。
八、考察、公示与录用
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适应岗位身体条件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qj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九、政策咨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516551
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