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扬州市广陵区文化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扬州市户籍、常住扬州市并取得居住证或已在扬工作并能提供在扬缴纳社保证明的;
5、符合《扬州市广陵区文化馆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加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1月28日下午16:00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投递至招聘专用邮箱(375594050@qq.com),命名方式:岗位代码+个人姓名。联系人:常老师,0514-82075531。
3、需提供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居住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
(5)专业技术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对未通过初审者恕不一一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3、其他事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加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加试人选,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线线。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专业加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的30%和专业加试成绩的40%,折算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认面试人选,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及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由扬州市广陵区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广陵区文化馆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专业加试及面试的考生,须自觉遵守扬州市最新的防疫政策和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专业加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电话:0514-82075531。
本简章由扬州市广陵区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扬州市广陵区文化馆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2:扬州市广陵区文化馆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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