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纳贤才、共谋发展,凝聚推进江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智慧力量,现就南京市江宁区定向选聘2022届名校优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数量
选聘对象为全国部分知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计划选聘20名(岗位信息见附件)。
部分名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 有理想抱负和为民服务情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
3. 专业能力比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 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获得各类奖学金;
6.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12月15日。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南京市江宁区定向选聘2022届名校优生报名表》,连同扫描或照片形式的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发表论文专著、担任学生干部或实习经历等材料,发送至邮箱jnmxysxp@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姓名”。用人单位审核报名资料后,确定入围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人选名单。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面谈
重点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地走访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有关标准和要求,实地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
(四)赴江宁考察和体检
组织有聘用意向的“名校优生”赴江宁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与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1. 聘用方式。“名校优生”与开发园区总公司和区直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
2. 薪资待遇。参考江宁区公务员和开发园区、区直属国企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收入水平不低于具有相同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按规定缴纳保险、公积金。
3. 人才待遇。在我区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4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3万元生活补贴、本科生2万元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按照江宁区人才安居政策享受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800元/月租房补贴、本科生600元/月租房补贴。如有其他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4. 发展晋升。直接纳入江宁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定期开展交流、轮岗、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和各类主体培训班次;有计划地安排在全区基层一线岗位历练;建立“名校优生”常态化选拔使用机制,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规定的可交流到党政机关工作,并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52281326、52281504、52288952。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