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交通巡逻、文职等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胜任路面协助交通管理、文字处理等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精神病史;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2日至2003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5、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数及条件
1、路面执勤岗位40名(其中15名招聘实际居住地分别在洪泽区3名、盱眙县7名、涟水县5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以男性为主;
2、文员岗位10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文专业、交通管理规划设计优先,以男性为主。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栏目。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由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8日15:00;
2、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每人只限填报一个岗位;
3、初审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8日16:00,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10:00-10月16日12:00,地点见准考证(网上生成,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00-10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于10月16日8:00前到达考试地点,主动出示“苏康码”电子通行证,配合测量体温、消毒,体温异常者不得参考,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四)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其中学历证明除了提供毕业证书外,应提供学籍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打印后提交)。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考生中依次递补。
3、时间地点: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市公安局17楼会议室。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要求: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使用的一致),佩戴口罩,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主动出示“苏康码”电子通行证,配合测量体温、消毒,体温异常者不得参考;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
1、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考生总成绩,并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名单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人选缺额时,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公示和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交通警察支队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对初步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岗位工作;
3、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65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交通警察支队现有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每月收入约3500元(含考核奖、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津补贴等),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五、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岗位、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312170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714985。
七、本简章由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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