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至2003年9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苏州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五)报考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15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请已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应聘人员登记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4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前往报名网站已报考信息中查看,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复审现场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63495173。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3950625。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总成绩(100%)=技能测试(50%)+面试(50%)。
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各项考试的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现场。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准考证下载: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逾期者责任自负。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定时长的录音,根据准确率计分。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考生采用的计算机输入方法不限,如需使用其它输入法请自行准备U盘在监考老师指导下现场安装,如需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根据技能测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技能测试个人成绩排名及入面人员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储备与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493824。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原标题:202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j-hr.com/jobsview_8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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