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户籍;
3.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4. 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8月26日,联系电话:65111413。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用于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以邮件形式于2021年8月26日24:00之前发送到3880998@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到场需出示当天“苏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复审点参加复审。请将《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填写身份证号及签名,于现场交给资格复审工作人员。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对外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公告栏和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165967。
本简章由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2021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
原标题: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岗位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zrc.cn/HrMarket/Common/ArticlesDetail/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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