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于2015年10月经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江苏省首批新型智库之一。
研究院是开展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领域决策咨询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研究机构,深入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致力于为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决策咨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江苏提供咨询服务。
研究院设有六个研究所和一个中心,即:(1)法治发展战略研究所;(2)立法发展研究所;(3)法治政府研究所;(4)司法改革与现代化研究所;(5)法治社会研究所;(6)区域法治发展研究所;(7)中国法治国情调查中心。
为建设好研究院这一新型高端智库,经南京师范大学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在研究院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年招收10名左右博士后研究人员。充分发挥研究院对优秀法治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作用,提升研究院法治决策咨询研究水平。
现面向海内外博士(包括应届博士生及高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在职工作人员)公开招收2015--2016年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可申请研究院博士后研究工作:
1.在海内外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在43周岁以下(不含43周岁);
4.具有法学相关专业背景、较强的法治咨询研究能力及较好的外语水平;
5.勤恳敬业,原则上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合作导师
合作导师队伍由研究院各所、中心相关专家组成。导师团队负责指导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研究院决策咨询项目研究工作。
三、申报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一份。此表在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网站(http://bsh.njnu.edu.cn/index.aspx)资料下载中查询;
2.专家推荐信。两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信(含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表格在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res.chinapostdoctor.org.cn/BshWeb/index.shtml下载区查询);
3.法治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书(3000字左右)一份;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学位办公章的博士学位答辩决议书)。
四、招收程序
1.申请者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nsdlinting@sina.com;
2.研究院按照“公开招收、择优录取”原则,对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者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五、管理方式、工作职责、待遇
(一)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与考核方式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执行。
(二)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按期完成在站期间所确定的法治咨询研究任务,中期和出站考核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除享受学校规定的待遇外,根据其在站期间完成的研究工作任务及业绩,研究院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婷
联系电话:025-85891036
联系地址:南京市文苑路1号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电子邮件: nsdlint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