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湖县201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以及《建湖县201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凡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如下通知事项执行:
一、复审时间
2015年 11 月 19 日—2015年 11 月 2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其中,报考职位代码为19-26的考生(县委新闻信息中心、县委党校、县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所)资格复审地点为: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建湖县教育局大楼909室,联系电话:0515—86220257);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六楼会议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225号,联系电话:0515—86220569)。
三、复审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2、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考生现场递交两张2寸照片(免冠近期证件照)和10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 共 建 湖 县 委 组 织 部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