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依托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行政办公合并,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是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5年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下午及周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至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中心503室(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10号)报名;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格式)至电子邮箱:lygrs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应聘岗位。
(三)报名材料
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 个人简历;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及成绩单等材料);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820521 联系人:潘老师、赵老师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申报,经连云港市卫计委同意,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负责组织实施,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卫计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计委网、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卫计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纪委,0518-85805751。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