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司法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司法行政工作,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年龄18-45周岁(1970年9月30日-1997年9月30日);
3、具有宜兴市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宜兴市司法局A楼301室(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南路38号)。
4、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须提交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15年江苏省宜兴市司法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报名费用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结束后发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以内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确定面试对象后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占比40%和60%计算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