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经济开发区于1993年11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如东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在全县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招商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专业招商人员 招聘人数:4名
1、性别: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担任过销售或管理职位的优先。
4、具备招商工作基础知识,热爱招商工作,能够经常出差。
5、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谈判交际、团队合作能力及亲和力。
(二)招聘职位:语言类招商人员 招聘人数:德语、英语各1名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德语专业、英语专业。
4、有较强的德语或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直接与外商交流沟通,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备招商工作基础知识,热爱招商工作,能够经常出差。
6、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谈判交际、团队合作能力及亲和力。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现场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与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如实填写《如东经济开发区招商员报名登记表》和《如东经济开发区招商员诚信承诺书》(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网站(www.rdjz.gov.cn)上下载),并将《如东经济开发区招商员报名登记表》、《如东经济开发区招商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免冠、2寸)、生活照各1张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等电子文档发送至jz4945003@163.com。
(二)现场审核
1、报名者携带《如东经济开发区招商员报名登记表》、《如东经济开发区招商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免冠、2寸)2张、生活照1张到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四楼422室(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中路1号)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现场审核通过者电话告知(未通过现场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三)笔试
现场审核通过者参加统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笔试时间和地点等届时电话通知。
(四)面试
对参加了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80%。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所有成绩均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网站(www.rdjz.gov.cn)上统一公布。
(五)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政审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讨论确定后,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招商员为企业性质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岗位考核期3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享受同类企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奖根据所在部门与个人业绩挂钩考核发放。大学本科学历专业招商员工资(含津补贴等)不低于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经审核可参照如东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政策享受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待遇,其中住房补贴按博士1500元/人/月、硕士1000元/人/月的标准逐月发放,直至达到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的住房补贴标准上限;生活补贴按照博士1500元/人/月,硕士1000元/人/月的标准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补贴期五年。)语言类招商员薪资面议。
本简章由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 晶
联系电话:0513-84199812 13584628852
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