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亭湖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面向全市(不含亭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选调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开选调岗位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初审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hhrss.gov.cn/)下载并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 - 23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3:00 - 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亭湖新区管委会综合楼五楼)。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注意事项: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履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如报名人数超过拟选调人数两倍,则通过笔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拟选调人员最终成绩由面试分数决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以不高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被考察人须在考察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hhr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调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选调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 88177385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6691261
七、选调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纪检组、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