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港闸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南通市区户籍,身体健康、遵章守纪,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财会类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 日—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上午不休)。
2.报名地点:南通市城港路118号(越江路口向西800米),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北楼417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85609545,邮编226005。
3、报名方式: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快件邮递方式进行。委托他人现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快件邮递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复核;不接受网上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名者如实填写《港闸经济开发区财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2)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资格认证、表彰奖励证书等;
(3)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根据岗位需求,加试专业题。面试低于60分的取消下轮资格。
(三)总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占40%、6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录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港闸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着重了解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业务能力等。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如需递补,则依总分按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考试和政审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
六、聘用和待遇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在村或天生港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实行聘用制管理。正式聘用者,在村工作的享受村一般工作人员待遇;在天生港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的享受开发区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
七、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港闸经济开发区政治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港闸经济开发区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