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千秋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财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审计、财务工作人员各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男性,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审计工作人员需审计类专业,财务工作人员需财务财会类专业;
4、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携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21日。
3、报名地点:千秋镇组织办
4、联系人:朱小龙 ,电话:82573686、15050669358。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方确定具体考试方式。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本镇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1、 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每年年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为基本工资的40%,考核合格的为基本工资的60%,考核良好的为基本工资的70%,考核优秀的为基本工资的80%。
2、养老保险,由被聘用人员按照射阳县自由职业者最低缴费标准自行缴纳,凭缴费凭证享受50%补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原标题:千秋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千秋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