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9名,其中:A类岗位(普通中小学教师)134名、B类岗位 (职业类学校教师)15名、C类岗位(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时间:2015年3月27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办理。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江阴教育网或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 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报考C类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社保历年缴费凭证等)、其他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 一致。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 (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或核减、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时间:4月1日下午1:30-4:30),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5年4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留存联到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