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现根据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16名非在编研究人员。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 岗位 | 招聘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代码 | 名称 | 人数 | 职称 | ||
1 | 中高级研究岗位 | 3 | 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 经济类(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技术经济与管理、金融学); | 在经济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5篇以上文章(第一作者);承担过省、市级重点研究课题;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38周岁以下。 |
管理类(企业管理、经济与金融) | |||||
2 | 助理级研究岗位 | 5 | 硕士及以上 | 经济类(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商业史、技术经济与管理、金融学); | 在经济类期刊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文章(第一作者);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参与过省、市级课题的研究。年龄33周岁以下。 |
管理类(企业管理、经济与金融) | |||||
3 | 互联网经济行业分析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软件工程、云计算、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工程及信息安全等;有以上专业与经济管理专业复合背景的优先 | 具有较宽的知识背景,熟悉互联网经济,对大数据、移动商务有一定的研究;具备良好的视野和研究能力;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过2篇相关行业分析类研究文章;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
4 | 智能制造行业分析师 | 2 | 硕士及以上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制导与控制、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微机电系统工程以及自动控制等;有以上专业与经济管理专业复合背景的优先 | 具有较宽的知识背景,良好的视野和研究能力;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过2篇相关行业分析类研究文章;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
5 | 装备制造行业分析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船舶与海洋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等;有以上专业与经济管理专业复合背景的优先 | 具有较宽的知识背景,良好的视野和研究能力;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过2篇相关行业分析类研究文章;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
6 | 生物制药行业分析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制药、生物信息学、生物工程等;有以上专业与经济管理专业复合背景的优先 | 具有较宽的知识背景,良好的视野和研究能力;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过2篇相关行业分析类研究文章;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
7 | 英语翻译 | 1 | 硕士及以上 | 本科英语类(经贸英语、商贸英语),硕士英语翻译; | 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8 | 行政文员及编辑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新闻、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等专业 | 有较高的文字能力和设计水平,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
9 | 会计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2月9 日
电话确认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或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应聘者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和相关扫描件分开打包,以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大小不超过5M,邮件发送后在指定时间内以电话方式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鲁文雯
电话:025-86635036
(2)电子邮箱:jssjjyjs@163.com
(3)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903室,邮编:210003
三、资格审查、考试
1、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岗位01-06参加笔试和面试,岗位07-09直接参加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对经济和信息化以及相关行业领域问题的研究能力。笔试、面试在同一天上午、下午分别进行。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员。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2、组织考察合格者,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聘用各岗位人选。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由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并与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签订两年聘用合同。我院将对聘用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