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社会面治安巡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巡防)数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以下简章:
(一)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外来人口租赁房屋管理、巡防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22一38周岁之间(1975年11月至1991年11月出生)。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信息,常州市户口、复转军人或有医护知识经验者优先,个人身体素质较好、愿意为公安事业做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癫痕、疤痕、色素斑、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较严重疾病。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9。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阳性(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一项阳性者除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进入警务辅助人员(巡防)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节假日不予报名),地点:钟楼公安局一楼接待室(钟楼开发区银杏路85号,乘公交B23、52路到钟楼区政府下车),咨询电话:0519—81994530,咨询人:单警官。
2.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资料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填写报名表,同时交2寸免冠彩照4张。
3.资格审查:报名当天面试,根据面试情况和招聘材料确定初步录用名单。
4。政审:对初步人员按基本条件中第6条规定进行政审。
5.体能测试:1000米跑步(20岁—26岁,5分钟合格;26岁—32岁,5分30秒合格;32岁—36岁,6分钟合格);电脑技能测试(能熟练操作应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招聘人员体检,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理。
7.录用:所有招聘人员录用后首先参加岗前培训,然后试用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65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合格后,签署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8.纪律与监督: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录用纪律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9—81994510。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为便于管理,所有招聘人员的劳动关系均挂靠在区人力资源公司,全年基本工资待遇约380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五种社会保险、统一工作服装费、考核奖。
本简章由钟楼分局治安大队负责解释。
钟楼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