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共25个专业,详见附件)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应聘岗位表二的笔试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