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岗位、人数
本次招录岗位:交通管理、监控、巡逻、反扒、综合等;招录人数40名。
二、报考要求
报考虎丘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高中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下同),高新区户籍优先。
5、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现在公安机关各辅助性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的各类辅助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身高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简历投至fu.xy@sndhr.com
2、面试。
由公安分局会同人才中心共同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4、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5、录用。
试用期满2个月后,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250044,68780855;监督举报电话:68756098。
六、本简章由虎丘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报名地址: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108号金轮大厦17楼C座
行车路线:地铁1号2号线到新街口站21号出口至金轮大厦即可
咨询电话:025-83619464、18114495201(24小时专线)
徐州分校
报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北京路昱莹大厦四楼426室(徐师艺校四楼)
行车路线:市内乘坐(11、19、56、36、游2)翟山站或翟山市场站下车
咨询电话:15896423055,15927171256
宿迁分校
报名地址:市区洪泽湖135号市中级法院法苑宾馆
行车路线:公交到市公安局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18019914434
南通分校
报名地址:崇川区青年东路148号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10楼1000室
行车路线:615、42、28路南通职业大学站
咨询电话:1316036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