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4-04-08 22:14: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灌南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为灌南县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教师。现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

灌南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为灌南县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教师。现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就相关招聘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及计划

1.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2012届及以后且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灌南中专校专业课、中学地理教师岗位的,可放宽至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1、2012年江苏省统选“三支一扶”从事支教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应聘者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须符合《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相关要求。

2.招聘计划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9日—22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40。

2.报名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申报教师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者须交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

4.报名考试费: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交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对少数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适度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关于学科专业知识,应聘中小学和灌南中专基础课(即语文、数学、英语、音乐、心理学,下同)教师岗位的为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幼儿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为特殊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灌南中专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中专校专业课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27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面试人选。面试人员的确定:招聘岗位人数在6名以下的按1:3、在7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报考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2014年5月10日,其他岗位的(含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为2014年5月11日,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形式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面试内容:中小学、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教学应达到的要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教学应达到的要求,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技能测试含有美术学科相关内容,中专羽毛球专业教师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考核竞技水平。

②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不同专业科目采用相应形式,主要为演课、技能测试、特长展示。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需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③总成绩计算方法

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学科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演课成绩×50%;

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技能测试(100分)和特长展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30%+特长展示×20%)×60%;

中专羽毛球专业教师岗位的为技能测试(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70%;

其他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60%。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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