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英语翻译3名、韩语翻译3名、德语翻译1名、文秘2名、建筑安全管理1名、安全生产监管1名、财务总监1名、财务财会1名、环境监测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12日(除法定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管委会招商中心大楼18楼1806办公室,松江路18号)。
咨询电话:0515—68821837、68821806。
2、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是在职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文秘岗位人员需提供近两年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2篇以上。
3、资格审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监察局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程序
1、考试。外语类翻译岗位,先口试后笔试,其他岗位先笔试后面试。各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区管委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2、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外语岗位以口试成绩高者、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安排,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体检。
3、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网站公示7天。
(3)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调动、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区同类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系行政事业性质的同性质调入,其他为企业性质。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区监察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2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