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提前招聘一批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研究生不限应届,其他均为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本一毕业生,县人民医院招聘的本一毕业生是指成绩列班级前10名或获得院(校)级以上奖学金1次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县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为本二及以上毕业生,护理学专业为专科及以上的男性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见附表1、附表2。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⒈报名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⑶符合本简章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有关条件;
⑷身体健康。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⑴个人情况简介;
⑵在校期间的成绩表;
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⑷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录取批次证明,其中应聘县人民医院的本一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排名证明或奖学金证明。
3.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请下载报名登记表(附表3)填发至147506289@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同时在面试现场也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组现场审核报名人员相关材料。
(三)现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聘用。相同条件下,研究生优先。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签约:用人单位与应聘面试合格人员当场签订聘用协议。
四、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进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内一年一签。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1年)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三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五、有关要求
1.现场招聘工作由县纪委、人社局、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2.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电话
县卫生局办公室:唐云0515-86212139;
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曾亚梅0515-86228040;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董广东0515-86213764;
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刘韶韶13962030278;
县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王宏宽18862059888。
本简章由江苏省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建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