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是淮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满足业务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妇产临床医生,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3、执业资格
满2年工作经历的须具备执业资格,执业注册为妇产科;应届生及不满2年工作经历的,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本岗位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淮安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按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于2014年4月8日-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健康西路65号)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0517-83672441。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人口计生委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填写《市计生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人员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市人口计生委统一组织的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