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116名教师公告
2014-03-26 20:31: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不作此要求)。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年龄18—30周岁(1983年4月2日—1996年4月4日),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4月2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4月2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取得或拟取得教师资格,户籍不限。(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⑤专业成绩综合排名院系前15%)。

(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户籍不限。(含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3届获国外、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有三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仅限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

上述(2)、(3)条的录用人员,录取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给予一年过渡期,如到2015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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