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拟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学历专业、岗位要求
1、招聘职位:机关或国土所工作人员5名。
2、全日制本科学历(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国土资源相近专业,能熟练应用ARCGIS的计算机专业也可报名)。
3、具有2年以上国土资源或土地测绘等相关工作经历并熟悉国土业务的也可报名,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4、30岁周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因国土工作户外工作较多,适宜男性。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经考核选拔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录用,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实发为大专2000元/月,本科2500元/月(含个人交纳的各种保险部分),按企业标准缴纳相关保险,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增加绩效工资(200元/月-500元/月),考核方案另定。
三、招录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两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下载)报名,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2、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和要求见附件《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考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笔试设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参加面试。
3、复审。对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了解;
4、体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体检;
5、聘用。对体检合格者由人才市场、亭湖国土分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30日内办理相关人事派遣手续。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盐城人才市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首聘一年期的聘用合同,实行一年期委托人事派遣,派遣至亭湖国土分局工作,全部人事关系归属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日常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由亭湖国土局负责。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有关合同;考核合格,续签一年合同,此后每年考核续签一次。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3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才市场二楼人才档案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3、联系人:冯佩虹
4、联系电话:0515-88198709
附件:
1、《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人才市场
盐城市国土局亭湖分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