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专业人员启事
2014-03-20 20:25: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科教研、教育科研、信息化建设、教育督导等职能。因中心发展需要,现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科教研、教育科研、信息化建设、教育督导等职能。因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范围招聘部分优秀专业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科教研人员7名(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中学历史、小学语文、学前教育、中小学综合实践各1名),教育信息化研究人员1名,教师培训人员2名,教育科研人员1名,督学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学科教研人员

熟悉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热爱教学研究并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本学科有较高的知名度。

2、教育信息化研究人员

具有良好的信息化素养,对网络建设、平台开发具有深刻的理解和体验,具有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经验和专长。

3、教师培训人员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在教师和学校管理岗位的培训组织、管理和实施等方面有经验者优先。

4、教育科研人员

在学校教科室从事过教育科研工作3年以上,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高度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翻译国外教育文献资料者优先。

5、督学人员

从事学校中层副职以上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品德高尚,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开拓创新,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优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4.必须具有8年以上基层学校工作经历,必须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

具有以下条件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1)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四、招聘程序

1.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小组实施考核。

2.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的相关事宜。

3.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个人教育教学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应聘材料保密,恕不答复退还,信封反面请注明应聘岗位)

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99号转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0512-69995904、1590620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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