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址在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主要职能是承担本辖区食品药品检验、科研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改善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验A岗(女)3名;
检验B岗(男)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在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详见《2014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在读的非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3月26日9:00-3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2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4月9日9:00-4月10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均为《分析化学》一门,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其中:根据《中国药典》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标准,眼睛矫正后视力为5.0及以上,无色盲)。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517-8088806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76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612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