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党政后备干部来源,为我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储备更多优秀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一)选调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选调名额:20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2014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优先选调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物流、审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海岸及近海工程、农业水土工程等领域急需专业人员;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或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
已在通州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有意向者请于2014年3月15日前填写《南通市通州区2014年公开选调优秀青年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并附2寸近期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tzqrck@vi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学历+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由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获得的各类资格认证、表彰奖励证书等】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初试与复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初试与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复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复试情况,一次性确定替补人选,并组织对替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确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
(二)选调人员到通州工作后,给予综合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增发2500元,直至达到30万元补贴上限,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增发1500元,直至达到18万元补贴上限。
(三)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乡镇、重点园区锻炼,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锻炼。试用期内,行政关系挂靠在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通州区科级党政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适合在镇区园、区级机关发展的,及时选拔进镇区园、区级机关领导班子工作;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视情推荐担任一定职务。
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选调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相关通知及表格请登录通州党建网(www.nttzdj.gov.cn)、通州人才网(www.tzrcw.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513-86028515,86028262;
电子邮箱:tzqrck@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