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城管协管人员。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履行城管协管员义务。
2、热爱城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事业心责任感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
4、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军人、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洗清的;
3、受过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梅岭街道劳动所,史可法路69号;报名时间:2014年元月20日至28日;联系人:陈女士、李女士;咨询电话:87911002,87626538;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寸同底免冠照片,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审批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程序为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在梅岭街道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劳动所和城管办组成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月、各项补贴、考核工资组成。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