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门市户籍或生源,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热爱城管事业。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至1996年1月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2月至1996年1月期间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10 | 男 |
2 | 2 | 女 |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应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须携带村(社区)证明材料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月17日- 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海门市城管局(海门市北海东路1号)三楼人事管理科报名。报名时由海门市城管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2.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公告在海门城管网站(http://www.hmcgj.com)。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体检中增加“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项目,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如有不合格者,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
六、纪检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3-68905172